臺北市衛生局把關外食衛生安全 啟動即食食品稽查專案

臺北市衛生局稽查科李慧芝科長說明「即食食品衛生稽查專案」結果
臺北市衛生局稽查科李慧芝科長說明「即食食品衛生稽查專案」結果

現代人生活忙碌且外食族群逐年增加,為了替民眾食安把關,臺北市衛生局今(111)年下半年執行「即食食品衛生稽查專案」,針對一般餐飲店、傳統市場店面、超級市場等20家製作販售即食食品的業者進行食品衛生相關稽查,經複查後都符合規定。其中1家業者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3萬元的罰緩。

 

衛生局衛生稽查科李慧芝科長表示,本次專案針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登錄」、「食品標示查核」、「食品業者產品責任險」等四大面向進行的衛生稽查,其中有15家業者有衛生缺失情形,以「食品從業人員無健康檢查證明」、「無廢棄物清運紀錄」、「無肉品進貨來源」等衛生缺失最多,經限期改善,複查結果皆符合規定。

 

為促進消費資訊透明公開、保障消費者知的權益,臺北市衛生局針對上述製作販售的場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規定,同時進行「牛、豬肉原料產地」、「基因改造食品」及「重組肉食品」等標示查核,結果皆符合規定。

 

另外,不少外食族會購買便當、飯糰、三明治、壽司、涼麵等即食食品果腹,衛生局也針對市售的即食食品進行衛生抽驗,檢驗項目為衛生標準(大腸桿菌、大腸桿菌O157:H7、沙門氏桿菌、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購買即食食品時,應選擇商譽良好、販售場所整潔衛生的店家,購買食品時要注意色澤及氣味是否正常,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以避免常溫下細菌過度滋生,影響健康。此外,常外食的民眾建議以全榖根莖類為主食,多攝取蔬菜、水果,以白開水替代含糖飲料,烹調建議以清蒸、煮、滷等方式,避免食用高熱量、高脂肪、高鈉調味醬料、加工製品、醃漬及燻烤等食物。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餐飲及食品販賣業者應做好自主管理,製作販售場所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操作人員於調理食品前後要徹底洗淨雙手,選用新鮮食材;凡與食品直接接觸的用水需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生熟食、刀具、砧板要分開使用,以免交叉污染,並妥善控制販售量,切勿大量製作囤積販售,所販售食品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