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 開放檔期申請

從設計到建造都以流行音樂需求為出發的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從1月16日至2月17日開放檔期申請。臺北市文化局表示,首次申請活動類型以流行音樂及流行文化類活動為限,審查結果將於3月下旬公告。

 

國內過去缺乏專屬流行音樂的演出場地,歌手藝人舉辦演唱會通常選擇小巨蛋、臺北國際會議中心或南港展覽館等不是專門提供流行音樂展演使用的場地,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正式營運後將提供專業且舒適觀賞環境,更多精采豐富的流行音樂表演也可望於臺北市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