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關籲勿攜加熱菸入境 以免違法受罰

臺北關再次呼籲,民眾切勿因自用、餽贈或代購而攜帶加熱菸入境,以免違規受罰。海關自菸害防制法於一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納管加熱式菸品以來,持續配合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查緝走私加熱菸,迄今已查獲逾十一萬條加熱菸,均依法陸續移送地方政府衛生局裁處。(圖,臺北關提供)

旅客攜帶加熱菸品入境,違反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依該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可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為避免旅客違規受罰,海關除於入境行李轉盤螢幕播放宣導短片外,亦於入境旅客通關檯前加置告示牌,提醒旅客注意加熱菸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