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近高鐵站炒房 國稅局稽查

媒體報導臺南靠近高鐵站預售屋案場有千人搶買,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已與內政部及臺南市政府主管單位聯合稽查,掌握業者與民眾簽訂優先購買權證明單。南區國稅局指出,若民眾將證明單轉售或將現場已取號資格出售賺取差價,都算財產交易所得,需併入取得所得年度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否則被查獲後除補稅外還會處以漏稅罰。

南區國稅局長盧貞秀表示,聯合稽查過程發現業者要求中籤者需提供十萬元支票再開立二聯式「優先購買權證明單」。據媒體報導有領到號碼牌民眾現場以十九萬元兜售,如確有出售購買權或號碼牌,都屬財產交易性質,賺取的差價利潤應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未依規定申報者,國稅局會依法補稅及處以罰鍰。

南區國稅局強調,內政部和國稅局將會密切注意各建案銷售情形,掌握所有交易內容,如有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主動通報並配合內政部及地方政府聯合稽查,從源頭遏止房地產炒作歪風,確保租稅公平與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