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代燒外縣市垃圾惹議 縣府:優先處理縣內垃圾

臺東縣議會4日通過臺東焚化廠每年控留2.4萬噸餘裕量供中央調度代燒外縣市垃圾,引發爭議。
臺東縣議會4日通過臺東焚化廠每年控留2.4萬噸餘裕量供中央調度代燒外縣市垃圾,引發爭議。

臺東縣政府以19.6億元買回垃圾焚化廠,今年試營運,啟用前縣府承諾不代燒外縣市垃圾,除非縣議會同意,但縣議會4日通過臺東焚化廠每年控留2.4萬噸餘裕量,供中央調度代燒外縣市垃圾,引發爭議,縣府今(6)日聲明強調,焚化廠以處理縣內垃圾為主,有餘裕量才會協助其他縣市。

 

臺東縣環保局4日在縣議會臨時會提案,該局5月21日收到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函文,要求臺東縣每年燃燒垃圾控留2.4萬噸的餘裕量供環境部調用,以協助其他縣市代燒垃圾,經縣議會審議通過,引發爭議。

 

部分議員認為,目前還在試營運,就急著代燒外縣市垃圾,時機不適合,且當初說好不代燒,試營運不久就討論代燒問題,前後2套標準;臺東市建農里長林金寶則表示,建農掩埋場已堆成1座山,「如果它(焚化爐)有能力焚燒這麼多垃圾量,應該幫縣內14個垃圾掩埋場優先去化。」

 

對此,縣府祕書長盧協昌表示,目前僅收到高雄市環保局及中央函文,中央未敘明替哪個縣市代燒垃圾,僅要求臺東焚化廠每年必須控留2.4萬噸餘裕量供中央調度,將以曾幫助過臺東處理垃圾的縣市為主,他強調,「所有代燒的前提,都是處理完臺東縣的垃圾,有餘裕量才會去協助其他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