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美麗灣委外經營租期42年 環團憂借屍還魂

臺東縣杉原灣建物(原美麗灣渡假村)完成委外招標。
臺東縣杉原灣建物(原美麗灣渡假村)完成委外招標。

位在臺東杉原灣的「美麗灣度假村」歷經10多年爭議,2021年臺東縣政府以6.29億元買回建物,去年依促參法公告ROT供文教用途,縣長饒慶鈴8日表示已完成委外招標,由飯店業者得標,租期42年,對此,環保團體批評以文教設施規避環評,憂心渡假村「借屍還魂」。

 

爭議10多年的臺東美麗灣渡假村BOT案,2016年環評結論無效定讞後,2021年縣府以6.29億元買回建物,縣府去年公告依促參法的文教設施項目,徵求民間投資辦理ROT招商,日前完成招標,確定由飯店業者取得2年維修及40年經營權,包括權利金2000萬元及每年獲利,初估可為縣庫增加逾6億元收入。

 

縣府財經處財產及開發科長黃泇鍀表示,委外經營的項目必須是文教設施,相關活動都必須符合契約規範,目前主要規劃包含原民體驗、海洋活動、瑜珈、原民音樂訓練及表演,「不提供一般所謂的旅館住宿。」

 

縣府解釋,委外招商僅針對杉原灣建築物,住宿型態只限從事教育訓練必要的學員和教練住宿使用,限制以總樓地板面積最多40%的空間做為住宿,不得以一般旅館性質規劃。

 

不過,環保團體認為,原美麗灣渡假村房數有123間,已占樓地板面積34%,等於原有房間皆可提供住宿,荒野協會臺東分會組長蘇雅婷說,「根本是美麗灣借屍還魂,擺脫不了渡假村飯店的事實,縣府用文教設施的作法規避環評,其實是行政濫權。」

 

蘇雅婷也表示,杉原灣珊瑚泥覆蓋已相當嚴重,且是臺東近年少數發現海龜產卵的地方,未來營運勢必嚴重影響當地海洋生態,將堅守生態保育立場,力爭到底。

 

縣府強調,現有建物已設置3級汙水處理系統,後續廠商進駐還會進一步維修升級,確定汙水不會排放至杉原灣,以維護環境生態,此外,除了建物委外營運,其他如沙灘、泳池、停車場皆由縣府維護管理,後續仍以公共使用為目的進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