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族住民公開宣告脫離假中華民國國籍

【記者 邱奕懿/彰化 報導】據臺灣自治政府第一屆臨時國會票選臨時總統蔡吉源指出,本土台灣民族住民代表於2013年4月25 日,依國際法法理進行脫離假中華民國殖民剝削臺灣澎湖住民的程序,公開宣告成立臺灣(自治)政府;再於2021年12月3日,開始接受台灣民族住民申請臺灣公民身份證(TGID),用以取代假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自公開宣告之日起,完成本土臺灣民族住民脫離假中華民國國籍宣告的程序。

蔡吉源表示,臺灣民族住民公開宣告脫離假中華民國國籍依下列程序推動:
一、先期作業:
1.本土臺灣住民代表於2013年4月25日,在美國華府宣告成立臺灣(自治)政府。同年8月20日,美國總統Barack Obama簽署同意臺灣(自治)政府合法化申請案,並送美國國會參議院,由參議院派員來台灣調查兩年後,再於2015年10月19日,開會審議通過臺灣(自治)政府合法化申請案。從此以後,臺灣(自治)政府就與美國展開密切的合作與交流,完成合法政府的組織架構。

2.臺灣(自治)政府自2021年12月3 日起,開始接受本土臺灣高砂與平埔原住民族的住民(Formosa Peoples Inhabitants )申請臺灣公民身份證(TGID),同時宣佈自即日起,公告本土臺灣住民脫離假中華民國強迫我們接受的中國國籍,願意接受臺灣自治政府及駐台協防台澎之美軍的保護。

二、公開宣告臺灣住民脫離中國國籍的目的:
1.鼓勵臺灣民族的住民脫離假中華民國國民兩黨及其所有掛羊頭賣狗肉的政黨,輪流執政,輪流貪污,輪流賣台的謊言與詐騙;防止兩岸兩個中國,陰謀根據聯合國2758決議文(1971)及其說明文(1998)配合檯面上所有賣臺台籍政黨及政客,出賣臺澎領土法理主權給中國,即假中華民國與中共國。

2.公開反對本土臺灣同胞參加假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出任候選人或參與蓋章投票,成為聯合國1998說明文定義下的中華民國人,被迫必須離開臺灣回歸中國,不得取得臺灣國籍與臺灣公民身份,也就不得享有臺灣自治政府所給予各種社會福利優惠的補助與津貼。

3.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3條,舊金山和約第23條和美國臺灣關係法第15條之規定,徹底切割臺灣澎湖與假中華民國和中國的關係,進而驅逐假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於臺灣澎湖境外,建立臺灣主體性的臺灣自治政府體制,以臺灣(福爾摩沙)之名加入聯合國,俟適當時機,再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6及77條辦理臺灣公民投票,決定是否建立主權獨立的邦國。(照片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