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還是台灣?教部要正體字

中國時報【林志成╱台北報導】 到底是「台灣」還是「臺灣」?教育部表示,根據考據結果,「臺灣」才是正確用法,以後教育部公文中一律會用「臺灣」兩字,並將通函國立編譯館及各級學校,在編定教科書及教學上,不要再用「台灣」了。 為了書寫上方便,愈來愈多人選擇以筆畫較少的「台灣」取代「臺灣」。但有不少民眾反映,「台灣」這種寫法失去正體字的意義,是不正確的,希望教育部「正字」。 為使文字教學由亂趨整,建立正確用字規範,教育部自六十二年委託學者專家研訂國民常用字及標準字體,並在七十一年公告。經考據文字源流,「臺灣」、「臺中」、「臺南」才是正確,「台灣」、「台中」、「台南」是錯誤的。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祕書陳雪玉表示,漢代許慎《說文解字》中,「臺」解釋為「觀四方而高者」,指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音ㄊㄞˊ;「台」則解釋為「說(悅)也」,即喜悅的意思,音ㄧˊ。「臺」和「台」音義皆不同。 後來,在唐、宋的《廣韻》、《集韻》等字韻書中,「台」字出現其他字義,分別讀為ㄊㄞ與ㄊㄞˊ,「臺」、「台」二字產生了同音關係,但字義上仍不一樣。到了小說刻本《目連記》、《金瓶梅》等,才開始看到假借「台」為「臺」的用法。至於兩者通用關係如何產生,一般認為是久了成習慣。 陳雪玉說,教育部的公文,未來都須用「臺灣」,並且通函各級學校,希望學校在使用字上寫「臺灣」而非「台灣」;此外,也會通函國立編譯館,希望未來教科書上也是使用「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