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男輔導長「共宿過夜」被記4大過 「莒光甜心」不服提告結果曝光

[FTNN新聞網]記者洪宗荃/綜合報導

曾主持《莒光園地》,有「莒光甜心」美名的國防部心戰大隊女少校林佳璇, 2019年被抓包,深夜潛到謝姓少校輔導長的寢室「共宿過夜」。軍方以「潛入男宿」和「不當情感」,分別予以記2大過處分。林女不服提告,主張謝男當時已無婚姻關係、且辯稱當天晚上是在寢室「學英文」。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謝男確實離婚,軍方在「不當情感關係」這部分處分有誤,撤銷2大過處分確定。

有「莒光甜心」美名的國防部心戰大隊女少校林佳璇, 2019年被抓包,深夜潛到謝姓少校輔導長的寢室「共宿過夜」。軍方以「潛入男宿」和「不當情感」,分別予以記2大過處分。林女不服提告,主張謝男當時已無婚姻關係、且辯稱當天晚上是在寢室「學英文」。高院認定,謝男確實離婚,軍方在「不當情感關係」這部分處分有誤,撤銷2大過處分確定。(圖/翻攝自華視節目莒光園地)
軍方以「潛入男宿」和「不當情感」為由,將女少校林佳璇共記4大過,林女不服提告,法院認定,軍方在「不當情感關係」這部分處分有誤,撤銷2大過處分確定。(圖/翻攝自華視節目莒光園地)

全案源於2019年11月23日至26日謝姓少校留守軍營期間,和有「莒光甜心」封號的林佳璇「共宿過夜」。林佳璇所屬單位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認定男方已婚,林佳璇涉「不當情感」,又「潛入男宿」,基於這兩個理由,予以各記2大過。

林佳璇不服,提告請求法院撤銷軍方處分,原告主張,她晚上是到男方辦公室學英文,也沒跟謝男睡在男寢,此外,她也辯稱,謝男和妻子的婚姻關係已被法院認證不存在,沒有涉入不倫。

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合議庭勘驗兩人傳訊對話,發現都有親密字眼,包括「我一直偷親你,你都無感」、「偷親你,跟在親屍體一樣」、「不過這幾天下來,棉被充滿你的味道,好開心」。此外,謝男更在2020年間被行車紀錄器錄下鹹濕對話「嗯~啾」、「今天早上表現如何?昨天應該可以了吧?昨天3次」,加上還有停車場監視器錄下林女在奔跑,謝男前妻在後面呼喊的畫面。

合議庭依監視器、行車紀錄器、訊息對話等證據,認定林女確定有與謝男親密對話、過夜接吻、擁抱,「潛入男宿」處分,仍維持2大過。

不過,法院也發現,謝男與妻子離婚後,雙方第二次結婚登記理由不足,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這代表謝男在事情發生當下,並非「已婚」身分,因此「違反不當情感關係」的處分有誤,這部分判決撤銷2大過。國防部不服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昨(14)日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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