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翁不當往來 鄭小康法官移送監院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日前召開「與翁茂鍾不當往來之所有法官、前法官違失行為人審會審議結果」公布記者會,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於四月六、七日密集審議相關卷證資料,並予受審議人到場陳述意見之機會,決議共有廿六名(包含前次受調查之十二名、本次新增之十四名)法官、前法官有違失行為,此次人審會決議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因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審理與翁有關行政訴訟案件未行迴避,認有應受懲戒之必要,依《法官法》第五十一條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