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銀行同名財務管理公司高利放貸被控詐欺 法官一查15人全判無罪

檢警4年前查辦財務公司高利放貸,起出大批現金、詐騙教戰手冊等證物。(翻攝畫面)
檢警4年前查辦財務公司高利放貸,起出大批現金、詐騙教戰手冊等證物。(翻攝畫面)

高雄地檢署2019年偵辦名為「玉山國際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玉山資產行銷有限公司」的放貸集團,誘騙有資金需求之民眾申辦貸款,有多位民眾受害,放貸金額超過1億元,不法獲利高達數千萬元。不少民眾繳納高額服務、代辦費後付不出高利息,導致房屋被法拍。不過經過法院審理4年後,認為被告並未施用詐術,不成立加重詐欺,而檢察官也未起訴重利,因此將15名負責人及員工全判無罪。

高雄地檢署調查指出,「玉山國際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玉山資產行銷有限公司」透過業務員以Line或臉書小廣告,吸引民眾上門借貸,鼓吹民眾先透過私人借款培養信用條件後,可享有特殊管道可成功向銀行申貸。被害人誤以為是玉山銀行關係企業,以房子抵押貸款。

民眾上鉤後,被帶到代書事務所借款,每月2分半至3分不等借款利息,且需預扣3個月利息、抵押名下土地房屋作為擔保後才准予貸款。民眾取得借款後,詐騙集團又巧立名目收取高達借款金額20至40%不等之高額服務費、仲介費。事後民眾發現沒有成功申辦銀行貸款時,多半也不堪高額利息負擔,導致土地房屋遭法拍。

法官審理後指出,部分被害人雖稱誤以為是向玉山銀行借貸,但簽立的契約中皆無「銀行」,或玉山集團應向「銀行」辦理借貸的內容,也沒有玉山集團以書面或廣告等宣稱自己為玉山銀行或受玉山銀行委託之單位等,且無法證明會以何種方式讓人誤信玉山集團即為玉山銀行。

另外,被害人與玉山集團簽立契約書後,均有取得民間貸款,並非給付服務酬金後卻未取得任何貸款。且被害人都有親自簽立契約書及借款文件,部分借款人更清楚證稱簽約前業務員曾說明契約重要內容,並經借款人自行評估,可見民眾都是在了解雙方權利義務後,出於自由判斷而簽立契約。

雖部分被害人表示不知道不動產遭玉山集團設定抵押,但法官查出被害人均清楚知道委託玉山集團向民間借貸,又自願交出土地建物權狀、印鑑證明、印鑑章等登記必要文件,甚至陪同前往地政事務所,卻又聲稱不知玉山集團有設定抵押,違反交易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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