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東方」纏訟5年 「一帆」獲賠10.5萬

經營小巴從紐約市往返上州伍德伯瑞名牌折扣商城(Woodbury Common)的一帆旅遊與東方購物巴士,為爭奪顧客與載客點,展開長達五年的民事訴訟終於塵埃落定,法官判一帆勝訴,可獲賠10萬5000元,但駁回其雇員被對方毆打的控告;東方業者表示,此已交律師處理,並另告一帆逃稅。

一帆旅遊(Yehuu Inc.)自2007年經營法拉盛往返伍德伯瑞的購物旅遊巴,載客量一度每天上百人。東方購物巴士(Eastern Bus)從2012年起,與一帆在39大道飛達西餅店前的載客點搶客,此後雙方多次衝突,互相報警,一帆更一狀把東方告到法院,告對方侵犯干擾生意業務並傷害員工,索償150萬元。

根據法官今年6月20日判決書,一帆旅遊提出足夠證明東方購物巴士有侵犯干擾生意業務的行為。原告易改(Gai Yi)提出錄像顯示,東方員工至少一次接近一帆車上顧客,發自家名片與廣告傳單。被告丁路林(Jesse Ding)坦承有上述行為,是為了報復原告把他的招牌奪走,法官認為被告存心報復顯示是惡意。

一帆旅遊提供證詞、照片與文件證據顯示,東方在廣告上用相同公司地址,誤導顧客與干擾一帆與客人的聯繫。一帆並證明,為了應付東方打價格戰,只好把票價從35元降至15元,並改變上車地點,造成生意損失。

法官判決指出,東方沒足夠證明反駁一帆指控。雖然丁路林聲稱其策略純粹是為了商業競爭,但此說沒有依據,因為其某些行為已超過單純競爭。丁路林也沒否認搶走對方顧客,引誘客人上自家車,這已構成惡意行為及損害他人利益。因此,一帆可獲賠償10萬5000元。至於東方反訴一帆侵犯干擾生意業務關係,因無法證明對方行為惡意,遭法官駁回。

一帆王姓女雇員告丁路林傷害案同樣遭法官駁回。事發於2013年1月28日,王女稱丁為了搶客,故意用手肘碰撞害她跌倒,造成身體多處瘀傷。不過法官指出,王女沒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對方傷害,無法獲得賠償。

易改對上述判決表示,雖然賠償金額不高,但希望此案能遏止華人商家惡性複製對手商業模式與打價格戰,推動華人社區商業創新動力。丁路林則表示,案子交律師處理,並已另聘律師控告一帆旅遊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