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吊臂事故2工人被起訴 中市交通局:尊重司法
去年5月,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的吊臂,掉落台中捷運軌道,造成列車撞上,1死15傷,經監委糾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捷公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年6月調查結束,台中地檢署進一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拆卸吊臂的許姓與呂姓2名工人,至於興富發等4家公司,則全部未起訴。對此,市府表示,尊重司法。
台中地檢署指出,案發之前,現場是由呂姓工人負責操作吊車,許姓工人負責指揮,他發現吊車臨時插銷與旋轉盤卡住,卻未依據正確操作守則,逕行做水平移動,衍生斜拉剪力造成吊臂脫落至中捷軌道,2人應注意而未注意,觸犯過失致死罪,另外,於一樓負責監督或指揮的蔡姓工務長與劉姓工人,還有興富發、齊裕營造,以及宇球與嘉謜公司等4公司與負責人,都因罪證不足而不起訴。
對此,中市府交通局表示,台中捷運車廂、營運等相關損失求償部分,經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判定,興富發建設公司等連帶給付市府2億1,217萬1,784元、連帶給付中捷公司1,264萬7,301元;針對相關起訴結果,市府尊重司法。(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