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漁港疏浚工程 無破壞生態及惡意傾倒汙染廢土

高市府海洋局受經濟部能源局委託辦理「高雄市興達漁港港池疏浚工程」案,浚挖土砂原預定配合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之「高雄市一級海岸防護計畫」,於崎漏、茄萣等海堤段辦理養灘作業,浚挖土砂並依「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於工程設計階段即進行採樣檢驗,採檢結果符合規定,可作為辦理養灘土源之用,惟一○八年四月開工後即遭地方漁民、養殖業者反對,並以該段海岸設有養殖管線,養灘恐導致取水造成魚苗損失,建議養灘區位調整;海洋局尊重養殖漁民訴求,遂停止原養灘計畫,並循一○一年往例改將浚挖土砂堆置於興達漁港區域內之南堤南側水域方式辦理疏浚工程。

該疏浚土砂改到興達漁港港區南堤南側水域進行土方堆置,類似工法於一○一年度辦理疏浚作業即置於該區域,為了解該作業是否對於興達港地區近海及養殖漁業造成影響,經調查漁業年報資料顯示,自一○○年起至一○七年,興達港區漁業生產量及石斑魚苗產量均無減少或資源量衰退情形,甚至有產量增加之情形;另本次疏浚土砂堆放南堤是經考量該工法兼具養灘、護坡功能、培厚南堤堤岸,減低海浪對南堤結構之掏刷侵蝕。

然而施工堆置約十萬立方公尺即於一○九年三月十七日遭遇當地漁會及漁民表示疑慮要求暫緩施工,海洋局為順應民意亦於三月廿日邀集漁會、養殖業者及地方民意代表召開說明會,惟與會人員並不同意該堆置方案,為展現誠意,海洋局當場宣布工程暫停施作,迄今尚未復工。該案並無民眾指稱放任廠商傾倒二十至三十萬方土方、無視生態及漁民安全之情形。另為協調地方取得共識,海洋局並於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積極與能源局、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興達港區漁會召開協調會議,針對地方意見進行釐清說明與溝通,可惜均未能有效取得復工共識。

興達漁港疏浚工程為我國前瞻基礎建設離岸風電產業之政策計畫,是為利載運大型水下基礎之工作船進出而進行疏浚工程。基於尊重地方漁民及養殖業者意見,自一○九年三月十七日起停工迄今即無再辦理任何施工作業。為有效推動我國離岸風電產業及地方發展,並在兼顧國家新興產業政策推動、環境生態保護、傳統漁業產業發展等原則下,市府海洋局及經濟部能源局刻正積極研議尋求合法海洋棄置(海拋)、養灘、土資場收容等土方處置方案,以達產業共生,促進地方就業與經濟發展之多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