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養殖漁業生產區劃設 改善環境、健全管理

高雄市養殖漁業面積約三千八百八十一公頃,原有公告劃設四處養殖漁業生產區及一處魚塭集中區,包含位於永安區轄內永安、永華及新港養殖漁業生產區,彌陀區轄內彌陀養殖漁業生產區及彌陀養殖魚塭集中區,總面積合計一千四百零七公頃;本次經高市府報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興達養殖漁業生產區」劃設,範圍含括茄萣、湖內及路竹等三行政區既有養殖魚塭,面積計四百八十公頃,透過生產區劃設,改善養殖環境及健全管理制度,對養殖產業永續經營實具助益。(見圖)

海洋局代理局長黃登福表示,高雄市茄萣區、湖內區及路竹區地區既有養殖魚塭多且集中,興達港區漁會建議整合規劃設置養殖漁業生產區,並成立生產區管理組織共同運作,促進養殖漁業永續發展;海洋局考量國土資源保育、區域養殖規模、發展方向及輔導策略,整合及有效管理前述地區既有魚塭,補助該漁會經費辦理興達養殖漁業生產區規劃案,經農委會十月廿六日核定同意辦理劃設。本次新增興達養殖漁業生產區範圍,為北高雄重要養殖漁業生產聚落,面積計四百八十公頃,總計目前高雄市已完成劃設養殖漁業生產區總面積計一千八百八十七公頃,生產區範圍佔全市養殖面積近一半。

黃登福強調,劃設養殖漁業生產區,有利爭取政府資源及經費,投入辦理養殖漁業相關公共設施建設(如養殖進、排水、海水引水設施等),改善養殖環境,設置專責維管單位,健全區域經營管理制度,凝聚養殖漁民經營產業共識;此外,配合政府各種產銷輔導計畫之推動,對當地養殖產業具長遠之扶植效益,有效促進養殖產業永續經營與發展,同時兼顧水土資源與環境之維護,提升養殖產業軟、硬實力,公部門亦可經由生產區管理組織了解養殖產業現況並作為政策擬定參考,對於養殖漁民權益有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