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手表決難釋憲?鍾佳濱嗆周萬來:沒有具名表決就把你趕下台

立法院為國會改革法案衝突不斷,17日、21日院會處理相關條文時未採表決器表決,改採點名表決。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天質疑,「舉手表決無法區別贊成和反對,我們未來如何聲請釋憲?」要大法官看圖說話,看照片勘驗證據?(摘自國會頻道YT/楊亞璇台北傳真)
立法院為國會改革法案衝突不斷,17日、21日院會處理相關條文時未採表決器表決,改採點名表決。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天質疑,「舉手表決無法區別贊成和反對,我們未來如何聲請釋憲?」要大法官看圖說話,看照片勘驗證據?(摘自國會頻道YT/楊亞璇台北傳真)

立法院為國會改革法案衝突不斷,17日、21日院會處理相關條文時未採表決器表決,改採舉手表決。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天質疑,「舉手表決無法區別贊成和反對,我們未來如何聲請釋憲?」要大法官看圖說話,看照片勘驗證據?要求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確保法案表決應採具名方式,否則「我們會保證,把你從主席台上趕下來。」

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出國會改革五法,經過17日、21日院會審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完成二讀,23日院會將續審。

鍾佳濱今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提及大法官第1476會議曾不受理釋憲聲請,認為必須要「行使職權且投票反對」才符合釋憲的條件。

鍾佳濱指出,2018年38名立委認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特別預算違憲,聲請釋憲,但大法官根據會議公報,判斷哪些人出席、贊成或反對,當天議事錄當中,聲請人38之一的立委高金素梅請假,未參與表決、未行使職權,不符合聲請人資格,因此大法官駁回釋憲聲請。

鍾佳濱質疑,5月21日舉手表決,看照片現場有誰投反對票,有沒有確定誰在場投票,這樣能聲請釋憲嗎?周萬來說,議事過程,他未便表示意見。

鍾佳濱指出,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立院議案的表決方式有5種,包含口頭表決、舉手表決、表決器表決、投票表決、點名表決。鍾詢問,表决器表決是不是記名表決?周萬來回覆,表決器表決有具名、也有不具名。

鍾佳濱追問,17日、21日院會立法院公報會出現贊成、反對立委名單?周萬來說,舉手表決和表決器的情況當然會不同,「我沒辦法答覆你,長期都有舉手表決的方式。」舉手表決與表決器的記名當然會不一樣,表決器也有不記名表決。

鍾佳濱怒轟,「立法院秘書長在胡說八道!我就問你,舉手表決大會公報會記載誰贊成、誰反對?當然不行嘛!」舉手表決無法區別贊成和反對,我們未來如何聲請釋憲?「你作為幕僚,沒有讓立法表決留下贊成和反對紀錄,大法官要如何判斷你是否出席且行使職權投票反對,會議紀錄也沒寫誰贊成、反對,要大法官看圖說話,看照片勘驗證據?」

鍾佳濱批評,周萬來身為立院幕僚長、秘書長,又號稱「立院百科全書」,對議事規則嫻熟,卻沒有先請點人數,且舉手表決要可否並行,沒有這樣的程序表決是無效的,另外,法案表決應採具名方式,確保釋憲聲請合乎要件,他嗆周萬來,如果未來不能堅持這兩點,「我們會保證,把你從主席台上趕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