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城再生搭配都更6法增修 桃市開啟都更元年


桃園市政府推出「未來城市空間發展會報」規劃舊城環境改造計畫之後,接著把矛頭指向都市更新,接連推出6項都更精進作為,希望促使舊城區街廓得以加速都市更新。

市府住宅發展處表示,桃園、中壢兩個舊城區對桃園人和中壢人而言,充滿著歷史的記憶和懷念,但是逐漸老舊的建築房舍和街廓環境,阻礙了舊城區再發展的機會。因此,今(112)年陸續推出6項都市更新的精進作為,來促使都更之推動。

首先是在今年4月修訂了「都更單元劃定基準」,放寬了都更基地的檢核條件。5月修訂了「都更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調高營建單價基準,讓共同負擔的金額更趨合理。

桃園舊城區街廓建物現況。
桃園舊城區街廓建物現況。

7月啟動了「跨街廓都更容積調派專案」,讓小基地的容積得以移出調派,增加參與都更的機會。10月份亦將公告「受理提議劃定更新地區作業原則」,建物所有權人可以向市府提議劃定都更地區,同意門檻降低為75%,時程獎勵10%。

另外,住宅處正研訂「實施者申請代拆辦法」,明訂兼顧住戶權益及程序正義之代拆流程;亦研修「都更容積獎勵核算標準」,放寬開放空間及公益設施獎勵核算,並因地制宜新增透天厝整合獎勵項目;預計今年底就可以公告這二個法規。

住宅處表示,除了這6項都更法規層面的精進以提高都更誘因之外,在行政程序上也將都市設計審議、都市更新審議合併作業,以縮短時程,加速推動都更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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