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言行不檢 記二大過免職並撤銷入學資格

(記者黃秀麗台北報導)警政署針對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警員陳以倫,撰寫炫耀、浮誇與工作事實不符之不當言論,經補習班刊登於社群網站一案。經查陳員自103年畢業後分發航空警察局服務,迄108年,連續6年考績評列乙等,歷任幹部均考核評語不佳,工作不力。

本案陳員撰寫炫耀、浮誇不當言論,雖係個人行為,惟對於航空警察局全體同仁每日兢兢業業維護國境安全,其浮誇不當言論,己打擊基層士氣,破壞內部團結,至深且巨,且遭致外界觀感不佳,嚴重斲傷警察形象。

航空警察局原擬議陳員記過一次,調整其他工作單位,再經該局考績委員會核議後,予以陳員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警察大學亦於16日上午10時30分召開審查會撤銷其入學資格。至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核予該局安全檢查大隊大隊長蘇茂智記過一次,調整內勤航空保安科長;隊長吳金龍記過二次改調內勤警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