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業獎勵振興 延至2年

交通部昨(二十七)日表示,去(一○五)年十一月起實施的「航運業獎勵振興暨促進產業升級措施方案」,截至今(一○六)年六月底為止,已接獲多家航運業者申請及洽詢相關申請程序,但方案中有關國發會的專案貸款部分,只有四維航運一間公司的申請獲得新台幣二億元的核准,中長期貸款專案計畫將持續至明(一○七)年十一月底。 交通部指出,近年來全球經濟景氣成長趨緩,海運運費持續下滑,國際各大航商經營上受到嚴峻考驗,政府為協助我國航運業者紓困,特於去年定此方案,並自經濟部原有的每年五千億元貸款資金,在交通部的協商下延長至兩年,希望協助我航運業者能朝根留國內、永續經營的發展努力,順勢帶動我國港口及周邊產業成長。其獎勵計畫包括: 一、獎勵措施:貨櫃航商客製化獎勵,申請航商的貨櫃量,需統計到一整年,也就是今年年底的數量,港務公司才會核准;其他包括藍色公路實櫃、轉口散雜貨增量、船務代理業、高雄港貨櫃碼頭作業及船舶到港等獎勵計畫,共有一百四十九家業者。 二、振興措施:共有六家業者向港公司申請國際商港碼頭碇泊費減免、四家業者申請國際商港土地及設施租金減免,措施到今年七月底,港公司會查核該公司財報,才會核准減免;另有四維航運向金融機構申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新增的資金優惠貸款二億元。 三、促進產業升級措施:目前已有一家業者向金融機構提出申請,並有多家航運業者洽詢申請條件及程序。 至於為何申請措施只有一間航商,航港局航務組科長曾敬文表示,主要因申請貸款需有許多限制為主。 航港局也表示,從今年首季我國籍的上市上櫃航運公司的營運績效及財務報表上可知,業者營運已漸趨好轉,在政府推動振興方案協助下,部分業者已有轉虧為盈或縮小虧損,全球航運供過於求的現象也逐步改善,並有國際海運聯盟重組等效益,帶動國際整體產業好轉,有望更有利於國內航運業者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