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公投提高豪宅轉讓稅 法官裁決無效

針對芝市提高超過百萬交易房產轉讓稅列全市公投的訴訟,庫克郡巡迴法院法官柏克(Kathleen Burke)上周做出該公投項目無效的裁決,芝加哥選舉委員會隨後對這項裁決提出上訴。在此同時,柏克也駁回了芝市長強森提出「暫緩執行裁決」的動議。

「讓芝加哥人回家」(Bring Chicago Home)的計畫,已列入3月19日選舉公投項目,該方案如獲得大多數選民支持,芝市超過百萬交易的房產轉讓稅將因此提高,所得做為解決該市遊民問題經費。但坊間物業業主組織稱,芝加哥的商業地產稅已經是全美最高,如果又提高轉讓稅,只會讓此間的稅賦更加沉重,更對辦公樓造成毀滅性的影響。

依照法官裁決,芝市提前投票已在兩處超級投票所展開,除非對柏克的裁決獲得上訴勝利,否則這個公投選項雖仍保留在選票上,但票數不會列入計算。

「讓芝加哥人回家」的議案,揚棄原來所有房產轉讓稅率均為0.75%的標準,改成低於100萬元的房產,轉讓稅將降到0.6%,價格在100萬到150萬間的房屋,轉讓稅將提高到2%,150萬元以上的房屋,轉讓稅則增加到3%。市府稱,提高轉讓稅率後,每年可望增加1.6億稅收。

反對此項公投並提出訴訟的組織,由芝加哥建築業主及經理人協會(Building Owners and Managers Association of Chicago)主導,鄰里建築業主聯盟(Neighborhood Building Owners Alliance)、芝加哥公寓協會(Chicagoland Apartment Association)以及其他房地產利益團體也加入支持。

原告主張,該項公投問題違反了伊利諾伊州憲法,因為它侵犯了選民分別對問題的每個部分進行投票的權利。這項公投問題是,該市是否應該提高房地產轉讓稅,即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房產徵收一次性稅率,而對不到百萬元的房產微降稅率。訴訟還稱,目前不清楚芝市計畫將一億元的增收稅賦,如何用在無家可歸者的服務。

在庫克郡法官做出支持反對者的裁決後,強森政府的律師隨即提出要求柏克在上訴過程中,停止執行公投無效的命令;反對者則提出法院文件稱,法官已經裁定芝市不能干預此案,因此市府沒有法律地位要求暫緩執行裁決。最終柏克同意反對者的觀點,稱市府不具備上訴資格。

市府律師已轉向伊州上訴法院提交上訴。同樣在該起訴訟列入被告的芝加哥選舉委員會,27日宣布將向伊州上訴法院上訴,選委會稱他們並非訴訟的適當當事方,市政府才是,該委員會提出動議要求駁回訴訟,並提到選委會只是選票印刷者,並不是政策制訂者,不過,此動議已遭柏克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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