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11區前區長唐信 逃稅判刑4個月

聯邦法院法官瓦爾德拉瑪(Franklin Valderrama)6日在法庭上宣布,選區包括華人聚居橋港區的芝加哥前11區區長唐信(Patrick Thompson),因逃稅以及對銀行監管機構說謊,裁決判處四個月監禁。

在法官宣布刑期前,唐信在聽證會上說,「過去四年是一場噩夢,尤其對我的家人而言更是艱難」,他說,審判中以及媒體新聞中描述的那位違法者,「連我自己都感到陌生」,他堅稱,「作為一位民選官員,我的任何行為都沒有問題」,他並重複表示「相信我的行為不是犯罪」。

但他坦承自己犯了錯,「這些錯誤讓我付出沉重代價」,唐信說,現在我沒有工作、喪失公務員職位,律師執照也被取消,「連自由都岌岌可危」。

唐信來自芝加哥著名戴利政治家族,他是曾擔任芝加哥市長20多年的戴利(Richard M. Daley)的外甥,而戴利的父親老戴利(Richard J. Daley)也曾當過芝加哥市長,此外,他的另一位舅舅約翰.戴利則是庫克郡委員會委員。

正因如此,唐信6日對法官說,「我的家人一直為公眾服務,我也順著他們的腳步投入公職,並引以為榮」。

針對該案,聯邦檢察官上個月初曾對法庭提出要求,建議對唐信判處兩年監禁;而唐信律師蓋爾(Chris Gair)則積極向法官求情,希望爭取假釋不要入獄,蓋爾稱,唐信已為其行為付出丟了工作、律師執照吊銷且備受公眾羞辱等慘痛代價。

檢察官之前提交的判決備忘錄指出,唐信的罪刑並非出於需要,而是覺得自己可以不用支付少於貸款的錢,並想藉由撒謊來實現目標。

52歲的唐信是因涉入大規模業務造假,而遭聯邦關閉的橋港區「華盛頓聯邦儲蓄銀行」(Washington Federal Bank for Savings)詐貸案而遭起訴,法案文件顯示,唐信在該案中,謊稱自己在五年期間,曾支付總額約17萬元的貸款利息,但事實上,不論本金或利息,他完全沒有還過貸款,而在申報當年稅表時,唐信卻填寫支付了還款而申請扣抵。

陪審團最終認定其中虛假陳述、報稅造假罪成,其中前項最高可判處30年徒刑,而報稅造假則可面臨三年監禁,由於罪名成立,唐信被迫辭去區長職位,而華人居民眾多的11區長職位,後來由市長萊特福特指派華裔李慧華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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