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11區區長唐信銀行詐貸案開庭 律師:犯錯不等於犯罪

芝加哥11區區長唐信(Patrick Thompson)的銀行詐貸刑事案7日開庭,首日完成陪審團甄選,8日其辯護律師在開庭陳詞中表示,唐信在報稅時的確有些混亂與馬虎,但犯錯不等於犯罪,且這並不是聯邦罪,根據指出,全案審理將在本周結束。

52歲的唐信為曾是芝加哥最有勢力的戴利家族成員,他因涉入大規模業務造假而遭聯邦關閉的橋港區「華盛頓聯邦儲蓄銀行」(Washington Federal Bank for Savings)詐貸案而遭起訴,法案文件顯示,唐信在該案中,謊稱自己在五年期間,曾支付總額約17萬元的貸款利息,但事實上,不論本金或利息,他完全沒有還過貸款,而在申報當年稅表時,唐信卻填寫支付了還款而申請扣抵。

唐信的辯護律師蓋爾(Chris Gair)8日在開庭陳詞中說,製造虛假文件的是「華盛頓聯邦儲蓄銀行」,而不是唐信,唐信一直依法申報稅表。

蓋爾說,唐信將許多信件與文件都放在一個大檔案夾,然後他的會計會予以整理,「當他發現有錯誤後,他很誠實的做出修正,他提交了修改後的報稅表,並補繳了稅金,他這麼做只是因為僅是個錯誤,犯錯不等於犯罪」。

檢方在庭上則提供了全然不同的說法,檢察官指出,唐信肯定之道自己沒有償還「華盛頓聯邦儲蓄銀行」所欠下的26.9萬貸款,因此他根本不應該在報稅時,還要求扣減貸款利息。

檢察官內托爾斯(Brian Netols)告訴陪審團,華盛頓聯邦儲蓄銀行在2017年遭勒令關閉後,唐信打電話給試圖向他收回積欠貸款的星球家庭借貸(Planet Home Lending),並向該公司稱,他只借了11萬。

內托爾斯說,唐信很清楚把錢借他的該銀行執行長簡巴然(John Gembara)已經自殺身亡,唐信也知道向他要債的非芝加哥人,更不清楚他如何從銀行取得的貸款,因此唐信決定說謊。

另方面,蓋爾則替唐信辯解稱,2015年以來唐信一直擔任11區區長,「他是個好人,但的確他做事雜亂無章,總是忙個不停」,蓋爾說,「他的辦公桌上堆滿了紙張,而且做事常會拖延」。

唐信一旦罪成,在虛假陳述方面最高可判處30年徒刑,而報稅造假則可面臨三年監禁,任何一項罪名成立,唐信都可能被迫辭去區長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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