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人民錢輔選?桃議員告發鄭文燦、林智堅賄選

桃園市議員詹江村(右)、梁為超(左)今天到桃園地檢署提告,指桃園市長鄭文燦、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賄選。(賴佑維攝)
桃園市議員詹江村(右)、梁為超(左)今天到桃園地檢署提告,指桃園市長鄭文燦、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賄選。(賴佑維攝)

桃園市長鄭文燦日前在市長官邸宴請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及工會成員,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梁為超今天到桃園地檢署告發,指2人在宴會上尋求支持,已經違反選罷法。

桃園市長鄭文燦日前在市長官邸宴請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及工會成員,日前掀起行政中立風波,當時市府稱是鄭文燦個人支出,並非使用公帑。

詹江村說,鄭文燦利用市長官邸,宴請機場工會幹部,以公帑辦理餐會,席間會同林智堅一同尋求選舉時給予支持,顯然已經違反選罷法,涉及公然賄選,因此提起告訴。

梁為超則說,大家都知道超過30元以上金額就屬於賄選,他反問,議員候選人可以請吃飯拉票嗎?議員候選人的主任委員可以幫忙請吃飯拉票嗎?而鄭文燦公然在官邸請吃飯幫林智堅拉票,「這不是賄選,那什麼是賄選呢?」梁說,如果這樣不叫賄選,那司法何在。他也對鄭文燦違反行政中立,還直接賄選,表達抗議。

詹江村又說,花蓮曾經有鄉長候選人,為了尋求支持,競選前請吃飯,還是被花蓮地檢署聲押。他表示,雖然還沒正式登記參選,但是民進黨已提名林智堅,且鄭文燦擔任競選總部主委,已經是輔選幹部。詹表示,2人在官邸賄選,今天在議會,他跟梁為超、舒翠玲、黃敬平都有提出相關質詢,因此代表按鈴提告。

詹江村也說,根據今天祕書處提出的餐會報告,有一條是宴請市議員余信憲,餐費為3萬4200元。他估算宴請工會成員差不多的等級的宴會,金額也不會相距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