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慈宣導器官捐贈簽署 感謝無私大愛

台灣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在1987年6月19日正式公告,每年的這一天也是器官捐贈紀念日,紀念捐贈者的愛心與勇氣。花蓮慈濟醫院器官移植中心連續四天,在醫院大廳,舉辦東區器官捐贈宣導簽卡活動,吸引許多民眾前來了解,也有人當場簽下同意書,希望在生命的最後一刻,自己也能發揮大用,幫助其他的生命。

「這邊作器官捐贈的宣導活動, 有興趣歡迎了解一下,謝謝。」談生死,華人一大避諱,更何況跟陌生人宣導器官捐贈。王鐸蓉是外科加護病房護理師,看見捐贈數量不敷需求,發心當推廣志工。

移植中心推廣器官捐贈志工 王鐸蓉:「自己未來的路 除了死了, 所謂的入土為安 ,或者是火化 樹葬等等, 是不是還有別種道路可選擇。」

「它(器官捐贈)是一件好事嗎 (對啊),好可怕的事 哈哈, 這時候可能已經不能講話了 (對啊),對 所以啊 才要來填這一張,器官捐贈同意書。」

提前思考生死,考慮身體還能發揮的大用。「腦死的話 現代的醫學就算再厲害,也沒有辦法撐超過2個月,一定會走, 但是你的器官好好的, 可以救活另外一條生命。」

民眾 李先生:「可以用的,就要讓人家用,(化無用為大用 對不對), (資源回收再利用)。」

慈濟器官勸募中心統計,2023年到現在,花東地區有22位捐贈者,嘉惠超過50位受贈者重獲新生。

花蓮慈濟醫院器官捐贈協調師 施明蕙:「我看到的是就是,家屬在陪伴病人的過程當中, 他們是一個充滿愛的家庭,爸爸雖然已經走了,可是他的眼睛,還在繼續看著這個美麗的世界。」

當生命走到盡頭,器官捐贈提供另一種選擇,用愛接力,幫助其他生命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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