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敬群避談城中城大火公務機關責任 陳玉珍酸:苦心護航高市府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就高雄大火事件到立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張薷攝)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就高雄大火事件到立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張薷攝)

高雄城中城大樓失火釀46死,高市府今年十月貼公告要做消防檢查,卻因一樓有柵欄阻擋而作罷,國民黨籍立委陳玉珍今認為高市府未確實執行公務、理應負責,但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回應,每個縣市都有這樣的問題,單就這件事未必有明確責任,令陳玉珍反酸花敬群「可感受到護航高市政的苦心」。

陳玉珍表示,城中城大火市府是否有行政懈怠?目前都說是因沒辦法繳管理費,也沒有管委會,所以相關事情就無法往前推進,高雄市副市長日前表示,2019年起對城中城大樓執行四次公安及消防安檢,在10月12日貼公告因大樓設有柵欄而無法進行,難道市政府貼公告就算完成?質疑是否有執行不力?

花敬群表示,依照資料過去幾年應該都有做必要的檢查,市府也有對外說明,有幾次到那邊被鐵門擋住進不去,而藉這次發現明顯的缺失漏洞,這背後是多年來各種制度演變的缺口,包括對於停業狀態的樓層,無法做營業相關的檢查,現階段將亡羊補牢修法。

陳玉珍質疑,現在公務人員如果這樣執行公權力,貼公告是沒有責任的?難道若貼公告就叫完成執行,那未來各大樓是否可以依樣畫葫蘆比照辦理?

花敬群強調,單純就「貼公告」這件事,「未必有明確的責任」,不應將問題限縮到那麼小,這是長期累積的問題,從建管從消防各個方面有不同面向制度,這是每個縣市政府都有這樣的問題,而「法律責任不是我說了算,我又不是檢察官」。

對此,陳玉珍痛批,可感受為了護航高雄市政府用的苦心,一定要搓來搓去,還要硬扯全國縣市,不過還是要正告他,法律該怎做就怎做,不應受災城市是那一個政黨而有差別,呼籲過去該追究就徹底追究,以後就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