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星展洗錢防制缺失 合計遭重罰1600萬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國內兩大外銀今(13)天同遭重罰,金管會針對花旗銀行星展銀行在洗錢防制措施上有違反規定之處,分別罰款新台幣1,000萬元與600萬元,尤其花旗銀行更是金管會對洗錢防制缺失,開過最重的一張罰單。

花旗銀行主要缺失期間是從2017年至2019年,而星展銀行則是從2017年至2018年。近兩年銀行洗錢防制缺失,遭罰的幾乎都是國銀業者,包括台北富邦遭罰600萬、新光銀行400萬元、第一銀行200萬元。

金管會表示,由於花旗銀行的交易金額甚鉅,且缺失類型和嚴重程度較高,因此祭出1,000萬元罰金。主要是花旗在洗錢防制未完善建立客戶風險評估機制,對法金客戶的註冊國家或地區、使用高風險商品程度、產業類別等相關評分,未能反映風險。

同時,對有相同對帳單地址、相同聯絡人或相同聯絡電話等特徵,實際所在國家與註冊地不同的純境外一人公司,有陸續密集註冊及在花旗開戶,也未能確實瞭解該客戶的背景及目的。

在星展銀行部分,也未完善建立客戶持續性審查,以及姓名、名稱檢核機制,像是針對純境外公司有列高風險,但對相同地址和聯絡人卻沒有做進一步評估,執行監控上有不同程度差異,因此遭金管會開罰600萬元。

金管會指出,花旗銀行和星展銀行都屬於國外在台子行,其洗錢防制機制皆從母集團政策而來,但洗錢防制政策執行須符合台灣法規和風險狀況,但這兩家外銀在台導入洗錢防制機制時,卻忽略本地風險。

對於金管會的裁罰,花旗回應尊重主管機關決定,也已強化對洗錢防制的風險管控,以確保符合主管機關規定。而星展強調尊重主管機關裁決,此2017年至2018年期間的相關缺失,已即時完成所有改善措施,甚至在審慎評估後,停止承作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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