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三法經費逾2.5兆 交長:特別條例仍需環評

花東交通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簡稱花東3法,包含國道6號東延、環島高速鐵路、花東快速公路草案,逾2.5兆元經費引發爭議,交通部長李孟諺上節目表示,交通建經費龐大需審慎評估。

交通部長李孟諺表示,「是說應該是評估先行啦,因為重大建設都有這些的程序,那如果純粹用特別條例要省掉這些評估的程序,我是覺得目前並不妥。」

李孟諺強調,目前蘇花安、花東快、環島高速鐵路的效益評估、部落諮商同意權、環評目前都還沒有通過,交通建設應該要由交通部先評估後才送立法院審議,而不是由立法院編特別預算來執行。

李孟諺指出,「特別條例並不能排除,這些計畫還是需要環評的審查,也就是萬一特別條例過了,規定政府要執行,結果環評是否決的。」

此外,為了服務0403大地震的花蓮民眾,行政院將花蓮震災重建辦公室設立在行政院東部辦公室,單一窗口處理危老跟都更案子,藉此和縣府區分服務。

行政院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說道,「譬如說,因為有一些已經拆除了,花蓮縣政府也協助把它畫為迅行都更地區,那也就是接下來的部分,可能就是讓受災戶的部分,我們來協助他們,我們有危老重建、有都更的輔導團。」

而根據行政院東部辦公室的資料,目前花蓮地區因為地震,被列為黃單的建築物有89間,紅單90間,拆除的危險建物17間,租金與各項修繕補貼可洽縣府,危老重建、都更等事宜,請洽重建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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