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基金融資保證200億 助紓困

因應「○四○三」花蓮震災影響,經濟部長王美花除了陪同行政院長陳建仁前往花蓮勘災外,也至花蓮關切台水公司修復花蓮縣民用水情況,以及關切花蓮產業受損及重建需求。為協助花蓮地區受災企業取得銀行重建資金,王部長與國發會龔明鑫主委密切討論後,決定依照先前協助地震受災企業模式,由經濟部向花東基金申請二十億元保證專款,可提供二百億元貸款總額度,全力協助企業恢復正常營運。

經濟部中企署表示,受災企業凡持有花蓮縣政府或所轄鄉(鎮、市)公所、稅捐稽徵機關、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產業園區管理局、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出具之受災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者,無論大中小企業或僅辦理稅籍登記業者皆可申貸。

每家企業貸款額度依企業實際需要由承貸金融機構核給,貸放利率將請承貸金融機構依規定從優從低核給,另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週轉性融資保證成數一律九成,資本性融資一律十成,並免收保證手續費,可移送信保基金之保證額度如下: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得免申請登記之攤販及民宿經營等業者,短(中)期週轉融資最高二百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五百萬元;中小企業之短(中)期週轉融資最高二千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六千萬元;大企業之短(中)期週轉融資高八千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二億元。詳情請上經濟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