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府落實兒少替代性照顧及社會安全網
花蓮縣政府為加強對兒少之福利服務,依花蓮縣兒童及少年安置扶助辦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條,自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起調高兒少安置費用,兒童及少年每月增加一六○○元至四○○○元不等,使得家外安置兒少受到應有的妥善照顧。
兒少替代性家庭照顧服務包含親屬安置服務,當原生家庭遭逢變故,如父母親發生車禍、罹患嚴重疾病、入獄等,或父母不適任親職,如虐待或疏忽等,當家庭面臨破碎離散,兒童少年得不到適當的照顧,很容易阻礙其成長。親屬家庭即是讓兒童少年暫時離開原生家庭,由兒少之親屬或好友家庭替代性給予溫馨照顧,進而維護兒少健康,促進兒少在熟悉的家人環境下身心健全發展。
社會處長陳加富表示,衛生福利部期許家外安置由家庭式照顧尤佳,故訂定各縣市政府親屬安置目標為提升至保護性安置佔十%之成效。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設有廿四小時全天候的一一三保護專線服務,提供家暴、兒少保護、性侵害與性騷擾等保護性案件之諮詢與協助,當為保護兒少使命努力地社工接獲通報案件時,即刻啟動訪視調查,評估是否為兒少保護案件及續留在家之危險性,協助媒合兒少安置於安全處所。
陳處長進一步表示,花蓮縣政府委託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協助持續追蹤訪視關懷親屬安置家庭對兒少的照顧品質,定期辦理兒少或親子活動增進照顧者與兒少關係並給予輔導支持,不定期提供案家物資:白米、鯖魚、早餐麥片等;公私協力緊密合作致照顧者持續有意願照顧,進而兒童及少年也能安住身心。
徐榛蔚縣長相當關注兒少權益及其最佳利益,依衛生福利部兒少安置費指標,逐年調高兒少安置費用,並依需求提供心理諮商等相關服務,使得保護性或委託家外安置兒少持續能夠受到良好的照顧。民眾若遇到六歲以下獨留在家或兒少、親友被不當對待可撥打一一三保護專線,由花蓮縣家暴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專業之服務,盡心守護兒童少年等之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