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議會總務組許雯婷獲選模範公務員

花蓮縣議會總務組組員許雯婷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三十日上午由議長張峻公開表揚,並獲頒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及公假五日,並依規定送銓敘部登記。

花蓮縣議會為表揚公務人員對國家社會的貢獻,激勵公務同仁士氣,本著從嚴慎選精神,以參選人員的具體事蹟,經由主管推薦及考績委員會審查後提報議長核定獲獎名單。

許雯婷畢業於國立東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研究所,於九十二年錄取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並於一○六年通過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考試,九十六年調任花蓮縣議會服務迄今,服務期間歷經書記、佐理員、組員等職務。

許雯婷獲獎事蹟如后:(一)訂定「採購作業流程與範例」1.訂定本會採購業務作業程序與範例,供本會同仁簽辦各類採購案之參考,以提升採購行政效率。2.對於本府新進同仁或未接受政府採購訓練之同仁,能透過範例,於短時間內可獨立簽辦採購作業。3.經環境保護署評核為「年度機關綠色採購績效優等」。

(二)積極參加各類採購訓練1.為提升縣轄機關採購品質,透過參加不同主題政府採購法研習,藉以充實其專業知能。2.獲取更多採購專業知識,以達採購業務零缺失的目標。3.本會採購案件,委由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之金額比率達100%。

(三)建立清廉之採購環境1.避免採購人員循私舞弊,透過內部監督全面瞭解機關辦理採購缺失態樣,達致預定採購效益。2.縣議會採購稽核小組在有限人力及經費情況下,兢兢業業,完成任務。3.參與公共工程委員會第三代政府電子採購網第二階段試辦,成績優良。

張峻議長表示,能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實屬不易,肯定議會同仁及獲獎人於工作領域上的付出與奉獻,並期許同仁能以獲獎人作為標竿,學習獲獎同仁忠於職守、克服困難、圓滿達成任務的精神,共同提升本會的整體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