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強震/0403受災戶國保補助6個月 民眾免申請

0403花蓮地震發生至今(30日)已近1個月,衛福部今天(30日)表示,政府補助花蓮災區受災的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6個月保費,民眾不需提出申請,將由政府自動比對資格,直接在保險費繳款單扣除自付額。

行政院於4月3日公告0403花蓮震災災區範圍為花蓮縣,為協助0403震災受災民眾,衛福部依據「災害防救法」、「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補助災區受災的國保被保險人自4月1日至9月30日6個月保費,民眾不需提出申請,針對符合各項受災救助金規定者,政府將直接在保險費繳款單扣除其國保自付保險費。

衛福部指出,政府除了自動比對符合資格者,補助災後6個月應負擔的保險費外,其他國保被保險人如因經濟困難而無力繳納國保保險費,也可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提高保費補助資格,符合資格者可提高保費補助比率至55%至100%,另有分期繳納、10年緩繳等彈性補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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