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振興券已運抵 10/12發放

花蓮振興券運抵花蓮,10月12日正式發放。(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振興券運抵花蓮,10月12日正式發放。(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振興券將於10月12日開始發放,實體票券已運抵花蓮,縣府表示,儘管颱風影響導致停班停課,相關工作人員仍堅守崗位,進行振興券的點驗、分裝及準備工作,以確保按時發放。

縣府也提醒鄉親查看信箱,領取通知單雖非必要文件,但攜帶可加快現場發放速度,減少排隊等候。如遺失通知單,可致電戶政事務所確認資格及發放地點。

縣政府表示,振興券的領取及使用規定已在官方網站的振興券專區公告。凡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的縣民,以及居留或定居地址在花蓮的外籍配偶或陸港澳籍配偶,均可領取3,000元振興券。此券可於今年10月12日至明年2月28日間,在縣內實體店鋪消費使用。縣府鼓勵各行業積極提出振興券專屬加碼優惠方案,讓民眾有更多購物選擇,促進振興券的流通及使用,擴大經濟效益,助力花蓮產業發展。

有關發放、領取及消費資訊,民眾可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的促進經濟振興券專區查詢,或在上班時間撥打專線:03-8222-210、03-8222-205。(梁國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