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港區部分碼頭受損 暫停裝卸、人車管制

花蓮地區上午七時五十八分發生芮氏規模七.二強震,花蓮港務分公司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並會同港警、港消等相關單位進行港區全面性巡查。

巡查結果災損計有:十七碼頭背填陷約十二公分、十九及二十碼頭斷面被填陷落約二十公分、二十~二十一碼頭中斷面陷落約三十公分(見圖)、二十~二十二背填陷落約四十公分、二十四碼頭壟起舞十公分、二十五碼頭壟起七十公分、西堤與二十五碼頭轉碼頭陷落約五十公分;另港區二十二、二十四橋經檢視後橋樑主結構體及各構件目前無立即危險及損壞,為維護港區船舶裝卸作業安全,立即暫停碼頭裝卸作業並撤離人員,由港警就外港區域進行人車管制,另中油公司於地震後立即關閉油閥並進行檢視,經初步檢視港區各輸油管線正常,後續將續監視觀察。

四月三日上午十時三十分花蓮港務分公司王派峰總經理再次召集航港局東部航務中心、港務警察總隊、港務消防大隊花蓮港、進行緊急應變及復原會議。會中除再次確認港區損害情形外,請各單位配合:

一、請各單位落實巡查,如發現後續災情請立即通報監控中心彙整,巡港期間請巡檢人員特別注意人身安全。

二、經工程處確認港內橋梁無立即危險,五艘在港船舶在安全無虞前提下盡速完成裝卸作業並運離港區。

三、通知花蓮縣報道安會報替代道路暫停開放供借道車輛通行。

四、配合交通部航港局於四月四日起執行海運疏運任務。

五、四月六、七日東堤釣魚活動暫停辦理。

六、在港船舶出港後立即進行碼頭全面安全檢測,並於碼頭安全無虞下,規劃適當車輛行車動線並依貨種指泊適當碼頭,以維持港區正常營運。

七、各碼頭損壞情形,應依使用需求及修復難易度排定碼頭修復順序,修復金額盡快估算並尋求經費支援。

天災來得突然,惟因平時有緊急應變機制之建立,各單位均能本於權責克盡職責各司所職,港務公司將以最務實、效率的方式,恢復港區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