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標租 挹注民間創意為縣定古蹟加值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歷經二年多規劃設計及施工,耗資一千四百萬餘元,完成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整建修復,自即日起開放標租。凡設籍本國且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法人組織、團體或其他法令得經營允許營運項目的廠商均可參加,歡迎有意願廠商十一月二十日前踴躍投標。
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為日治時期(一九一九年)台灣總督府營林所東部出張所、遷移至花蓮港街後興建的建築,見證日治時期花蓮地區的林業開發,為使用日治時期洋風木構桁架及日治中期常用的洗石子、槢木天花、簷口Y字形柱列等,與文化瓦諸種歷史性構造用材之建築類型,極具技術史價值,是一棟和洋混合風格的美麗建築。花蓮分署依原貌修復並興建必要的公共設施,為林業保育與古蹟活化再利用的結合開啟新頁。
花蓮分署表示,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標租案標租範圍面積共三百六十八點零二平方公尺,租期五年,開放民間業者承租,未來允許營運項目以國產材為主要生產原料之工藝、設計或生活創意等相關產業為主要對象,以布、天然染及其他天然材料為主要生產原料之工藝、設計或生活創意等相關產業為次要對象,透過民間創意營運思維,為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加值,詳細內容公告於花蓮分署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