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公開抽選 3825位民眾成為備選國民法官

花蓮縣政府舉行一一四年「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公開隨機抽選作業」。(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縣政府舉行一一四年「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公開隨機抽選作業」。(花蓮縣政府提供)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為落實國民法官制度,讓更多民眾參與司法,花蓮縣政府於二十三日上午,在民政處戶政科會議室舉行一一四年「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公開隨機抽選作業」。本次抽選依照國民法官法第十二條規定,從符合資格的縣民中,隨機抽出三千八百二十五名民眾,成為備選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要里程碑,讓人民有機會直接參與審判,是民主社會的重要價值。花蓮縣政府希望透過公開、公正的抽選程序,選出符合資格的國民法官,共同為司法改革努力。

本次抽選作業全程公開,由民政處副處長吳俊毅主持,並邀請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庭庭長吳明駿、國民法官科科長王馨瑩及花蓮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等相關單位代表共同見證,以確保程序的公平性與透明度。

被抽中的民眾將有機會在未來一年擔任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共同審理案件。這不僅是參與司法改革的機會,也是學習法律知識、拓展視野的平台。

花蓮縣政府呼籲,被抽中的民眾能積極參與國民法官的培訓及審判,共同為打造更公正、透明的司法環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