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萬榮鄉長張秋美當選無效確定將解職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8日電)花蓮縣萬榮鄉長張秋美去年8月補選當選,因丈夫涉嫌行賄,花蓮地方法院判當選無效,張不服提起上訴,花蓮高分院駁回上訴,當選無效確定。縣政府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解職。

國民黨籍張秋美去年8月補選上萬榮鄉長,今年3月民事一審判她當選無效,花蓮地院6月宣判刑事判決,張秋美因違反選罷法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褫奪公權4年,同案被告張的丈夫吳信太及3名選舉幹部也都判刑1年6個月至2年徒刑,張秋美提起上訴,鄉長職由縣府指派林立銀代理。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蕭明甲說,張秋美另被控賄選部份,一審於今年判處有罪,依法已停職,停職期間可領半薪,如今當選無效確定,解職後,半薪停發。

張秋美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二審的理由說,她與吳信太雖為夫妻,然吳信太於此次選舉期間擔任競選總部總幹事,所有競選事務由吳信太處理,從未指示或授意吳信太向樁腳等人買票。

法官認為,買票是違法行為,一旦查獲就喪失當選資格,風險甚鉅,吳信太豈有可能在未經妻子張秋美同意下,自行跟樁腳買票、令妻陷入於高度風險中;且張秋美曾於偵訊時說,為減少選舉支出,由她自己擔任會計,各項選舉支出、雜項都從帳戶支出,有關選舉的財務她和吳信太都會互相討論等語,因此不採信張秋美說法。10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