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選委會:富里鄉長補選 6/18投票

花蓮縣選委會表示,富里鄉第19屆鄉長當選人張容榕未依宣誓條例於今年3月24日完成宣誓,視同缺額;花蓮縣政府函請選務機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也就是應於6月23日前完成補選。

花蓮選委會:富里鄉長補選 6/18投票。(中央社)
富里鄉第19屆鄉長當選人張容榕於今年3月24日完成宣誓,視同缺額;花蓮選委會:富里鄉長補選 6/18投票。(中央社)

選舉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考量富里鄉補選完成期限及公所編列預算等因素,決議富里鄉第19屆鄉長補選投票日期定於6月18日舉行。

選委會邀集花蓮縣政府、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富里鄉公所、富里鄉戶政事務所等機關召開選務業務會議會商後,提請委員會議討論。考量補選完成期限及公所編列預算等選務籌辦時間因素,決議定於6月18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

4月13日發布補選公告,載明選舉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投票日期及投票起止時間及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等事項。

有關候選人登記公告選委會將於4月18日發布候選人登記期間、地點、應備具之表件及應繳納之保證金數額等事項公告。候選人登記自4月24日起至26日止,於富里鄉公所受理。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