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 國小爆前科攝狼師 遭羈押禁見

花蓮縣某國小驚爆偷拍案,林姓代理男老師涉嫌在國小廁所內用手機偷拍女學生如廁,花蓮地檢署認為林男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為花蓮地檢署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縣某國小驚爆偷拍案,林姓代理男老師涉嫌在國小廁所內用手機偷拍女學生如廁,花蓮地檢署認為林男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為花蓮地檢署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縣某國小驚爆偷拍案,林姓代理男老師涉嫌在國小廁所內用手機偷拍女學生如廁,校方勾稽發現,林男在大學時代因違反性騷法被裁處,恰巧又發生偷拍事件,經校方約詢後林男已離職,擔任該校代理老師僅12天,花蓮地檢署26日表示,林男因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罪嫌,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有家長向學校反映,其女兒9月中旬上廁所時疑聽到手機拍照聲,校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林男在該女童上廁所時間,有進出廁所,約詢林男後報警處理,林男當天主動請辭。

校方表示,學校聘用林男前,有查過教育部不適任人員系統,並無不良紀錄,因此聘為代理老師,開學後學校進一步勾稽衛福部、法務部系統時,才發現林男在大學時期曾有違反性騷法被開罰20萬元,和解後被主管機關裁罰3萬元。

校方調閱林男到職後至離職當天上班時間所有監視器影像,發現還有另外2名女童上廁所時,林男做出同樣的異常舉動。

警方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18日逮捕林男並搜索其花蓮租屋處與台北住處,起獲電腦硬碟等物品,檢警調查偷拍內容可能不只涉及國小偷拍案,還有其他私密影片,認為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花蓮縣教育處指出,事發後已經通知所有學校留意,並提醒除了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外,也要勾稽比對衛福部、法務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