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 基層遭質疑過勞 消防局澄清
花蓮接連遭受地震、颱風侵襲,在第一線搶災搶救的消防人員因長期人力不足疲於奔命,工作權益受關注。縣議員楊華美13日指出,縣內消防基層人員常面臨超時加班問題,且超勤時數計算方式與中央不同,整整少了52小時。縣府消防局回應,花蓮採勤2休2制度且在休時間最高可達8小時,因此數字才與消防署有落差。
楊華美昨在縣議會定期大會縣政總質詢指出,消防局今年預算員額為400人,現有員額卻只有369人,且連續3年沒有補足,不少基層人員認為現有勞動條件不公平、權益遭剝削。
她表示,目前消防局工作採勤2休2制,每天服勤12小時、休息4小時,剩下8小時是超勤時數,以每月上滿15天班,超勤時數為120小時,和中央計算172小時差了52小時。
楊華美說,消防人員目前加班費每月最高僅1.9萬元,多出時數只能補休,2年內未休完就歸零,且訓練必須用自己的休假參加,建議消防局補足人力並編列預算解決加班費問題。
消防局長吳兆遠回應,消防署超勤時數採連續時間排班計算,沒有在休時段,花蓮採勤2休2,但忙碌性較雙北低,10月起在休時間從4小時調整為8小時內,所以超勤時數算法與中央不同。
他坦言,自假訓練是趨勢,由於受訓時間有時長達1周,若安排公假恐影響勤務運作,因此同仁出發訓練前會徵求使用休假意願,但路程會給公假,受訓期間才用自假,新生均是公假。
縣長徐榛蔚則說,縣府每年積極向中央爭取增加消防人力補足缺口,若遇到像是0403花蓮大地震特別任務也有專案加班,不過所有加班津貼都是與消防署一致,多出加班時數就是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