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衛局清查雞蛋通路

食品藥物管理署公佈國內首次件驗出戴奧辛雞蛋,經查來源為彰化縣的駿億、鴻彰、財源等三家蛋雞場,花蓮縣衛生局接獲訊息立即動員花蓮全縣稽查員清查縣內所有雞蛋重要盤商及各通路商(見圖),皆未由上述蛋雞場進貨雞蛋而流入花蓮,請民眾放心。 衛福部食藥署委託「國立成功大學執行一O六年竹苗地區食品中戴奧辛含量調查分析」計畫,自四月十八日接獲執行單位通報,檢出一件雞蛋的戴奧辛含量為五.二皮克/克,超出管制限值二.五皮克/克,屬異常偏高。花蓮縣衛生局為預防戴奧辛雞蛋輸入花蓮縣,立即調查縣內重要通路商九家及販售蛋行四家,並要求提供雞蛋來源,經查均未販售該三處蛋場雞蛋,同時要求若發現來自彰化地區三蛋雞場雞蛋,立即通報花蓮縣衛生局,以維護花蓮縣民食蛋安全。 衛生局長李宏滿表示,根據歷年食品中戴奧辛監測及風險評估結果顯示,假如日常飲食中攝入此蛋製品,其終生戴奧辛之平均日暴露劑量為每日每公斤體重0.四九皮克,低於世界衛生組織每日每公斤體重一~四皮克容許建議量,尚不至有立即性危害,衛生局也會持續追蹤檢查,不讓違規蛋品流入花蓮市面,請民眾不用過度恐慌。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第七條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若有違反者,依據食安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李局長呼籲業者應自主檢查,如有疑似違規產品應立即下架並通報衛生局。另雞蛋養殖業者也應自主檢查,若飼養飼料或環境已受到戴奧辛汙染,應配合法規辦理雞隻或蛋品的銷毀封存,所受損失可透過中央給予補償。 民眾如對所購買的食品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之違規食品,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http://www.fda.gov.tw/)資訊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