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酒駕男載通緝犯 遇警盤查落網

吉安警分局光華派出所員警,於日昨晚間執行取締勤務,在轄區海岸路段查獲一名陳姓男子(年三十二歲)酒後騎乘重機車(○‧六二毫克),同時還發現後座的張姓男子是名酒駕通緝犯(年四十四歲),兩人雙雙被警方逮捕移送花蓮地檢署。 警方表示,光華派出所巡邏員警在日昨晚間十一時許,在海岸路與南海十街口看見一部機車突然停在路旁,員警見其行跡可疑立即上前盤查,一接近便聞到陳姓駕駛身上有濃厚的酒味,經當場實施酒測為○‧六二毫克,已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在警方盤查陳姓駕駛的過程中,察覺到坐在機車後座的張姓男子也有喝酒,而且神色有異,一度想藉由酒意表示要先行離開徒步返家,男子不尋常的舉止同樣引起員警的高度懷疑,經以M-POLICE行動電腦查核身分,才赫然發現是名酒駕通緝犯。 經查這名年約四十四歲的張姓男子,在今年二月間酒後騎乘機車行經吉安鄉中山路三段時,與一部機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雙方各有車損,當時轄區吉安派出所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測得張男酒測值高達○‧八二毫克,被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張男當時酒後肇事的行為,後來經花蓮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並且得易科罰金確定,不過男子無法一下子籌措出新台幣九萬元的罰金,所以只好選擇四處躲藏,因此花蓮地檢署在今年七月廿七日對他發布通緝。 經過警方瞭解,陳姓男子與張姓男子為朋友關係,兩人在日昨晚間相約在一間超商前喝酒聊天,直到晚間十一點多張男不勝酒力,於是由陳男騎乘張男的機車準備載他返家,沒想到半路遇上警方巡邏一時心虛停在路旁,因此才雙雙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