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三灣鄉長涉貪遭羈押 代理鄉長7天又換人

苗栗縣三灣鄉長溫志強涉貪污案,被苗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苗栗縣政府派縣府簡任秘書黃國敏代理鄉長只有短短7天,縣府今天將改派縣府農業處長李乙廷前往代理鄉長。算起來三灣鄉3年多換了3任鄉長,換的速度不輸通霄鎮5年多換了7任鎮長。(彭清仁報導)

苗栗縣三灣鄉長溫志強,涉嫌利用辦理鄉公所採購案、標租公所土地建置太陽能案及甄選清潔隊員的機會,收受回扣及人事紅包多達近50件,本月14日被檢察官以被告涉貪污罪嫌,涉案重大有串證之虞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由於事出突然,三灣鄉也不能一日無首長,縣府15日先派簡任秘書黃國敏代理鄉長。不過縣府人事室昨天又發佈人事命令,才代理鄉長7天的黃國敏任期到21日為止,今天起將由縣府農業處長李乙廷擔任。縣府指出,經過各方面考量,因為李乙廷曾擔任苗栗縣農會總幹事、苗栗肉品市場總經理、縣府農業處長等職務,行政資歷豐富,因此派李乙廷代理三灣鄉長。而縣府農業處長則由農業處副處長陳樹義升任,今天一併交接上任。據了解,之前苗栗通霄鎮長,也因為接連2任都涉弊案,現任鎮長陳漢志被起訴後交保,辭去鎮長職務,縣府也派代理人員,也讓通霄鎮長5年多換了7任,成為台灣地方自治史上罕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