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公保地解編 頭份3案變更住宅區

苗栗縣「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案」,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將解編51案、約50公頃公共設施用地,縣府2日指出,首波擇定頭份市3案10.88多公頃,將公辦市地重畫變更住宅區「還地於民」。(李京昇攝)
苗栗縣「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案」,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將解編51案、約50公頃公共設施用地,縣府2日指出,首波擇定頭份市3案10.88多公頃,將公辦市地重畫變更住宅區「還地於民」。(李京昇攝)

苗栗縣推動「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案」,將解編51案、約50公頃公共設施用地「還地於民」。縣府2日指出,首波解編案擇定頭份市3案10.88公頃學校、公園等用地,將公辦市地重劃變更為住宅區,目標今年底完成用地取得,明年初開工。

苗栗縣府盤點縣內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出久未徵收的公園、學校用地解編,去年10月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縣府評估土地所有權人意願、地區發展潛力等因素,將解編51案,約50公頃公共設施用地。

對此,地方樂觀其成,縣議員陳永賢提到,竹南頭份都市計畫早在1972年推動,但長年未有進展,地方終於盼到「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且公辦市地重劃也可以減少許多糾紛,首波變更住宅區有利於居住需求。

葉忠倫近日也在議會關心進度,縣府地政處長賴偉君表示,解編首波頭份市3案,已辦理3場說明會,出席人數近7成、約200人,同意書調查中只有8人不同意,但並非反對市地重劃,而是對分配比例或位置有意見,目前持續溝通中。

賴偉君表示,縣府與地主們已有相當共識,今年底前完成地上物查估、發價補償以完成用地取得,最快明年初展開公共工程施工,推動期間持續辦理其他區域的公辦市地重劃作業,以維護地主權益。

首波3案公辦市地重劃區,範圍二包含頭份原「文中1」、「公2」、「公(兒)15」,在國道1號、顯會路、頭份國小、中華路之間約3.67公頃,重劃住宅區2.23公頃,其餘1.44公頃為灌溉設施、道路、廣場、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範圍四包含頭份原「公11」,中央路、中興路、東桃路及工業區之間約3.12公頃,重劃住宅區有1.83公頃;範圍五包含頭份原「文高2」,中央路、德義路、都新計畫住宅區及信二街之間約4.09公頃,重劃住宅區則有2.59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