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中港溪廢酸液追出案外案 露營區遭回填大量廢塑膠

挖土機在苗栗三灣的露營區開挖,從地底挖出一大堆太空包,裡頭裝有廢塑膠混合物,保七總隊與環境部稽查人員帶著陳姓主嫌在現場進行指認。

環境部稽查人員指出,「我們在這邊開挖大概3米,發現太空包裡面裝有廢塑膠混合物,陳姓主嫌坦承皆是其填裝。」

苗栗縣中港溪先前曾被染紅,追查後發現是不肖業者在三灣露營區挖坑灌注廢酸液導致污染河川,去(2023)年共有11人被檢方起訴。

檢警環在露營區開挖確認灌注地點和範圍時,意外發現地下回填大量廢塑膠混合物。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警務員鄭志豪指出,「循線查獲苗栗縣某再利用公司收受廢塑膠混合物後,為了節省處理成本,非法摻入水泥立方磚製程並堆置於場內,且將部分廢塑膠混合物回填掩埋於三灣露營區。」

經查陳姓主嫌一家2代共4人,包括父、叔與經露營區的弟弟,以合法貿易與再利用公司,掩護非法清除、儲存、運送與再處理廢塑膠等,甚至還摻入水泥立方磚。

台中地檢署4月偵查終結,認定陳嫌等6人先後參與廢酸和廢塑膠案,對環境影響重大,依《廢清法》加重起訴,恐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以下罰金。

環境部環管署中區環管中心主任葉迺群表示,「涉嫌非法處理廢塑膠,以及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大概就是《廢清法》第46條3款的規定,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境部表示,陳姓嫌犯以家族經營模式共同投入環保犯罪相當罕見,未來還要負起廢棄物清理及土壤污染整治等復原的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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