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公設用地解編 省近百億徵收費

苗栗縣審查全縣18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預計解編209處約124公頃公設保留地,並取得及開闢104處土地,可節省98.05億元的徵收費用,已有17案送內政部營建署審議,縣府將持續站在民眾角度爭取最大權益,透過公私合作打造雙贏。

縣府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表示,地方政府礙於財務問題,且無完善處理程序,導致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多年來懸而未決。

縣內17案已經送審營建署

中央在前2年開始全面啟動都市計畫解編公設用地,各縣市配合辦理,苗栗縣政府著手推動,與民眾召開多場說明會、座談會,規畫階段也向專家學者請益,徵詢專業意見。

苗栗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共18案,其中有17案由縣內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已送往內政部續審,另有1案預計11月審議完畢,工商處強調,送到中央開會審議也將站在民眾角度,爭取最大權益。

公園等配置 將納考量施作

黃智群說明,公設用地全案預計可解編209處約124公頃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並取得及開闢必要的公園、廣場、停車場、必要性出入道路等公共設施,預計104處共31.9公頃,節省政府近98.05億元的徵收費用支出。

每塊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基地條件、交通狀況皆不同,黃智群表示,會盡量整合條件一致的部分做整體開發,也依照民眾在座談會提出的公園、出路道路配置建議,從善如流納入考量施作,縣府會以民眾權益為主,在未來開發上將土地妥善規畫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