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婦貼文妄稱幼兒公園玩耍險遭抱走 函送偵辦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6日電)1名婦人在網路貼文,自稱3歲兒子在苗栗縣頭份運動公園玩耍險遭陌生女子強行抱走,引發網友關注。苗栗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發現並非事實,將婦人函送偵辦。

這名婦人今天上午在臉書(Facebook)地方社團「頭份竹南大小事」貼文,自稱5日下午帶3歲兒子到頭份運動公園玩耍,突有1名戴口罩的女子接近稱讚兒子很可愛,「說完下一秒抱起我兒子就要跑走」,她當時一直叫喊女子把兒子放下,甚至情急揮拳揍了女子1拳,對方才鬆手跑離現場。

婦人貼文一出,引起網友關注,紛紛留言「好可怕」或「太恐怖了」。

對此,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副分局長吳國偉表示,這名婦人還到警局備案,警方對於她所述情節不敢大意,立即會同市公所前往現場會勘並著手調查,經調閱公園監視器反覆釐清,發現並無發生婦人所述狀況。

吳國偉指出,警方再連絡婦人到場檢視影片,婦人自稱患有短暫性全面失憶症(Transient global amnesia, TGA)。婦人的丈夫也對此「烏龍事件」造成民眾困擾表達抱歉。

警方表示,婦人貼文所指事件並非事實,民眾勿恐慌。婦人雖出於善意提醒,但仍涉犯刑法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依法函送檢方偵辦,並勸誡民眾貼文不可故意做假、散布不實謠言或未經查證散布,以免觸法。

頭份市長羅雪珠指出,公園的遊具區都有監視器設備,但仍提醒家長帶小朋友到公園或任何戶外場所時,視線應隨時照看孩童安全,低齡幼兒不能離開監護人視線,以免發生意外,若有可疑人物可打電話至警察局,請警方協助。(編輯:戴光育)11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