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前朝揮霍 還債到136年才符合債限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9日電)前朝揮霍無度,未來30年的繼任者都得承擔苦果。苗栗縣政府自民國101年起債務超限,償債計畫日前通過,採每年新台幣3億元至7億元「漸進式」還債,要還到136年才能符合債限。

另一個債務爆表的宜蘭縣,則是每年還債4億元,截至今年5月底止,長短期債務已經減少27.45億元,但仍要還到120年才能符合債限比率。

苗栗縣政府在縣長劉政鴻主政期間,虛列歲出大量舉債,101年1月起債務即超限,歲出規模收斂後,負債比率更一舉爆升,101年10月來到債務高點,合計長、短期債務達410.45億元。而根據國庫署公布的各級政府公共債務概況,截至今年5月底,苗栗縣1年以上債務達225.23億元,占歲出比率的74.05%,遠高於法定債限比率的50%。

而由於長期債務爆表,苗栗縣持續舉短債來「借新還舊」,並作為縣政支出與週轉之用。截至今年5月底,未滿1年債務已高達163.21億元,占歲出比率高達86.54%,遠高於法定債限比率的30%。

104年8月,財政部要求債務超限的宜蘭縣與苗栗縣提出償債計畫,其中宜蘭因債務超限情況「相對」沒那麼嚴重,且償債計畫具可行性,因此財政部已經通過。截至今年5月底,宜蘭縣已經償還長、短期債務共27.45億元,成效良好。

不過,依宜蘭縣還款進度,估計要等到120年,才能將超限的46.29億元還清,讓債務符合債限比率「重新做人」。

至於苗栗縣,由於債務超限近180億元,過去提出數次償債計畫,都被財政部已「不可行」為由打回票,終在今年6月19日通過償債計畫,以初期每年還3億元、後期每年還7億元方式,估在136年可將超限債務還清。截至今年5月底,苗栗縣已償還長、短期債務6.25億元。若以債務高點時起算,則已償債22.01億元。

國庫署高層表示,若苗栗縣政府未來無法依償債計畫還債,將會緩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用於償還債務。但他也強調,前朝舉債太多,後果由接手的人承擔,為了還債須撙節開支,難以展現施政抱負,還負有降低債務的責任,「我們仍須給他們一點掌聲」。106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