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露營區管理要點 上路

苗栗縣政府有鑑於露營活動在國內旅遊日漸興盛,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為輔導業者在縣內持續發展,並能顧及消費者權益與安全,在縣府團隊與業者多次磋商、研討後,於昨(二十八)日通過縣府會議,「苗栗縣露營區管理要點」正式上路。 苗栗縣縣內露營區初步估計約有兩百餘家,為使業者能安心經營業務、並同步對發展縣內觀光盡一份心力,文化觀光局在預擬草案階段,便招集多家業者共同商討草案內容,並且邀請縣內相關局處,共同商議草案內容。透過多方的努力,縣府團隊希望在本要點正式上路後,能夠同時顧及消費者權益,並能讓業者安心經營。本要點共有十七點,包含露營場地之主管機關、露營區之商業登記、露營區之營位規格、露營地之使用須知、消防滅火、安全急救措施、照明、活動安全、清潔衛生、保險等相關規範。另外,相當關心露營區的徐縣長耀昌表示:「透過本要點,希冀能適當的規範業者,提供來苗栗露營的民眾安全無虞的消費環境。同時,也希望促進露營業者之蓬勃發展,達到活絡地區產業之效益。達到消費者、業者與官方單位三方三贏的局面」。在本要點通過後,苗栗縣將攜手業者於縣內提供民眾安全的消費者環境,讓來苗栗露營民眾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