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 反儲能場 公館鄉長籲否決申請

台南一家科技公司在苗栗縣公館鄉興建電能儲存場,引發居民抗議,公館鄉長何在鑫22日出席縣務會議,再批業者不負責,盼縣府否決業者土地容許申請。(本報資料照片)
台南一家科技公司在苗栗縣公館鄉興建電能儲存場,引發居民抗議,公館鄉長何在鑫22日出席縣務會議,再批業者不負責,盼縣府否決業者土地容許申請。(本報資料照片)

台南一家科技公司在苗栗縣公館鄉興建電能儲存場,引發居民抗議,苗栗縣政府22日舉行縣務會議,公館鄉長何在鑫再批業者說謊、不負責,建議縣府否決業者土地容許申請案。縣府工商處指出,業者若10月底前未取得地方同意書,不排除否決申請案。

該科技公司去年9月租下公館鄉五谷一路一處荒廢農地,建置電能儲存場,今年1月檢驗掛表接電,雖然用地符合乙種工業區,但從建置到正式接電,地方、縣府毫不知情,直到被民代發現,引起居民反彈憤怒,業者本月19日才緊急舉行說明會。

縣府22日縣務會議,提及業者日前匆忙舉辦說明會,地方各界仍舊強烈反對,尚未取得共識,他提案建請縣府否決業者的都市計畫土地容許使用申請案,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何在鑫表示,該科技公司在儲能場內跟幾位村民說明,就宣稱「已在村民大會中說明」,沒有找鄉公所會勘,虛構「已會同公館鄉公所會勘」,甚至發1張開會通知,卻宣稱跟「消防隊充分溝通」,場域缺乏完善排水系統,他痛批業者不負責、不老實,不接受無良業者到苗栗開發。

縣府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回應,縣府近日會勘縣內竹南、頭份和公館等共4家儲能場,都認定業者違規使用,本月16日依照都市計畫法裁罰業者各6萬元,並要求他們在8月31日前辦理地方說明會,限期今年10月31日前申辦土地容許使用。

詹彩蘋表示,公館一案若未能在10月底前取得地方同意證明文件,不排除否決容許使用申請。縣長鍾東錦則裁示,其他3家商轉中業者,未能依法申辦土地容許使用,如果無法限期改善,必須每次裁罰6萬,並連續處罰,罰款將回饋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