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 大桃坪土方堆置場環評 地方抗議

苗栗縣造橋鄉居民反對設置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並組成自救會,1日拉白布條抗議。(李京昇攝)
苗栗縣造橋鄉居民反對設置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並組成自救會,1日拉白布條抗議。(李京昇攝)

苗栗縣造橋鄉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設置案,1日進入環評審查,地方居民反對並組成自救會,拉白布條抗議,指業者早已蓋多棟違章建築、鋪設道路,要求業者應先回復地形、地貌,縣府不應護航業者。縣府回應,自救會所指違建不在開發範圍,若有違法應由相關權責單位裁罰。

有建設公司2019年提出在造橋鄉大桃坪段51筆土地,申請設置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引發造橋鄉大龍村民不滿,並組自救會抗議,苗縣環保局1日針對該設置案,舉行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初審會議與現勘。

自救會號召20多位成員拉白布條抗爭,縣議員陳品安、陳光軒、葉忠倫等人到場聲援。自救會會長李禮爐表示,開發案緊鄰明德水庫、劍潭水庫與南港溪,距離明德水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僅20公尺,執意設置將會有嚴重汙染灌溉及飲用水源之虞。

陳品安、陳光軒、葉忠倫等人說,業者在此大量購地,想開發就隨意開發,移除樹木、竹林和植被,鋪水泥路和碎石路,還蓋了幾間違建,違法開發的事實就在眼前。

陳品安等人認為,面對破壞環境、農地違法使用的不肖業者,苗栗縣政府居然不要求先回復成原地形、地貌,反而護航業者,讓開發案進入環評,要求縣府排除不法,而非掩護無法無天的業者闖關。

苗縣環保局祕書蔡政勳說,該設置案環境影響說明書,今年4月18日經縣府水利處確認符合業管法令轉送至環保局,期間經過2次程序審查及意見補正後,1日才會舉行初審會議與現勘。

另外,自救會提出違建疑慮,蔡政勳表示,違章建築、鋪設道路的部分,經確認並非計畫開發範圍,業者如有違章或非法開發行為,應由相關權責機關依法查處。